各部室、各项目指挥部:
为了加强公司对各项目部拨付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管理,做好资金管理和项目核算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:
一、市城投公司财务部是项目资金的管理部门,按照项目预算和支付计划,根据市政府批件和资金支付审批单,合理调度和安排项目资金的使用。根据土地经营情况和融资情况,及时向银行、财政等部门划归建设资金。
二、项目资金由市政府审批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。
三、为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各建设项目设立专用账户,市城投公司和项目部双方加盖印鉴。
四、项目资金实行支付审批制度,支付应填报资金支付审批表,由项目专班负责人、指挥部主要负责人、相关领导审签后报市城投公司申请支付。
五、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制度。凡涉及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施工、监理、规划设计等合同必须到市城投公司备案后
方能实施。
六、拆迁费应提供拆迁协议、支付给拆迁对象的兑付清单,相关领导签字意见等作为支付的依据(复印件)。
七、工程进度款应提供施工合同、施工进度监理报告、跟踪审计人员签署意见、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意见、相关领导签字意见等作为支付的依据。工程完工支付结算款应提供施工合同、审计决算报告及审计机关的复审意见、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意见、相关领导签字意见等作为支付的依据。
八、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相关规定报市政府审批后拨付。
九、市城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、检查。
十、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资金使用支付管理办法。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